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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海人才租賃 租賃方式
紅海針對客戶的需求和標準,,采取靈活的機制和租賃方式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,,紅海人才租賃的方式:
人才租賃的形式根據租賃人員的來源分為轉移租賃和新增租賃,轉移租賃即為把單位現(xiàn)有的人員轉給人才公司再租賃使用,;新增租賃為委托人才服務機構另外招聘人員,。
按租賃服務方式和用人企業(yè)租賃員工的目的將人才租賃分為四類:
1,、完全租賃。由租賃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租賃服務工作,,包括人才招募,、選拔、培訓,、績效評價,、報酬和福利、安全和健康等等,。
2,、轉移租賃。由人才公司租賃公司需求的企業(yè)自行招募,、選拔,、培訓人員,再由租賃公司與員工簽訂《租賃執(zhí)行合約》,,并由租賃公司行使租賃員工的報酬,、福利、績效評估,、處理勞動糾紛等職能,。
3、減員租賃,。指企業(yè)對自行招募或者已經雇傭的員工,,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租賃公司。企業(yè)支付租賃公司員工租賃費用,,由租賃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(fā)生的費用,,包括工資、獎金,、福利,、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,。其目的是減少企業(yè)固定員工,,增強企業(yè)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。
4,、試用租賃,。這是一種新的租賃方式,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租賃公司,,然后以租賃的形式試用,,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,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,有效降低人事成本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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